法律问答

想买一套门头房,是国有土地,土地证到期是2042年,租赁合同到期是2059年。开发商说是永久的,想想问一下到期后怎么办

2019-03-10 08:2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土地证租赁合同的无效的情况下双方根据相互的过错程度来确定相应的权利义务,但是已经实际使用的房屋还是要交使用费。一般情况下如果租赁的房子没有产权证那么这个合同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是无效合同。
    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 国有土地租赁是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
    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中央就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第一项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
    第二项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本依据。
  • 这个就要看土地证上注明的这块土地是商用还是居住用地,然后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确定其使用年限,根据该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你说的那块土地,使用年限仅仅表明只有10年,应该是有问题的。一旦使用年限到期,再要延期,我看就得重新进行土地招拍挂,然后又补缴土地出让金。这样会很麻烦的。建议三思而后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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