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现已经离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的公司少付了工资,应该怎么办?

2019-03-10 10:17: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这点非常重要,提前30天申请离职,予以用人单位继续招聘的时间,离职申请时间是由递交申请的日期开始算的,申请书无需太过繁杂,言简意赅就行。注意看好相关的离职说明以及注意要亲笔签名及日期。
    2、结清工资。这个很重要,需要明确自己的工作日情况以及相关的工资薪酬的情况大多是也就是上个月到离职日期的工资。
    3、离职申请审批下来以后,开始逐渐办理工作的交接,离职当天或者到期欠几天填写离职交接表,交清物品,并双方签字,确认物品是否齐全,是否带齐私人物品,不要有遗漏。如果没有交接人就给直属领导。
    4、离职时要把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拿回来,即是我们所说的离职证明。这点一定要有,到新的工作单位工作,缴纳社保等可能需要离职证明,拿好离职证明能够避免后续不便。
    5、随着劳动关系的结束,原用人单位已无相应的义务帮您继续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这是就需要把社保、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公司或者当地的人事局,这些社保和公积金转移的手续是人事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他们或帮您办好,无需担心后续的社保问题。
  •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一次付清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规定没有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协商解决的途径讨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劳动者辞职最后1个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计算公式为:月工资÷
    21.75×出勤天数。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各地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应当支付到离职之日止,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结清工资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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