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要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是xx,出于没有证据,怎么办

离婚
2019-03-10 10:35: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一方出轨,但没抓在床,财产怎样分? 你所提的问题涉及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离婚时,夫妻财产可以双方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处理。二:你提出一方出轨的问题,我想你是否想提出过错损害赔偿的问题,但从你这样提出以及实际案件处理当中来看,一般是不构成婚姻法46条规定的过错性损害赔偿的,三是没抓在床,法庭只能证据能说话,你没抓在床当然也就是说没有证据,当然即使你抓在床也并不意味着可以过错损害赔偿。
    (不排除寻找其他证据来证明对方过错来请求损害赔偿,但实务中很难)。
  • 出轨证据的收集:
    (1)双方往来的书信或一方的日记等记载婚外情事实的书面材料;“白纸黑字”的记载,如能清晰完整地反应案件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般能取得较好的证明效果;
    (2)当婚外情突然被曝光或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之时,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情急之下写下表示“保证悔改”,“不再往来”等的“保证书”、“道歉信”、“承诺书”等。
    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没有充分证据否认该书面材料是出自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则一般会被法官采信,作为认定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显示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例如,记录了他们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等亲昵行为的照片,也能从一个侧面证实其间存在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
    3、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有婚外情的视听资料;
    如谈话中有婚外情的一方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在自家安装摄像设备,拍摄到配偶与婚外异性举止亲昵的录像等;
    4、手机短信;
    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
    鉴于此类证据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稳定性差,容易删减或编辑,且难以通过一般的技术手段发觉;三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送者及接收者到底是谁。
    应尽量将短信保留在接收的手机内存或存储卡中,并经公证机关的公证程序,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qq、msn等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箱中的来往信件,发现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现象大量存在,但此类证据同样存在保存困难,稳定性差且无法证明发送者和接收者身份等问题。
    所以这两种证据也很难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通过截图打印或公证后,只能将其作为辅助的证据材料,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 其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的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主,其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有证所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其三,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通常会先听取子女意见,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其四,关于起诉书事宜你方可以委托律师起草,以降低风险.
  • 我国法律并无净身出户的规定,但是一方违反婚姻忠诚义务出轨的,另一方而已请求法院判令向自己支付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