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款不还,借条上写明”债权人因为追偿此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或者其他损失,由债务人承担。”签借条时对方对此无异议。那么那些费用最终能不能要债务人承担?

2019-03-10 10:4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纠纷是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最为复杂并且也是最难解决的一种民事纠纷,很多的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解决,那么债务纠纷民事诉讼当中需要花费多少钱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以下诉讼费计算工式(速算表)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
    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
    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5%+41800元
    二、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千元)标的额 费率 速算增加额(元)1000元以下30(每件)1千元-10万元
    0.01 10万元以上
    0.005 520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
    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
    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
    0.1%+67400元
  • 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而在此,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任何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  
    (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5)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 1、借钱到期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一审期限为6个月内,二审期限为3个月内,如果一审判决出来后,大家都服,则不用上诉,过了15天则生效,如果对方还不还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限为6个月内。
    2、有担保人了,在在担保期限内可以一起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你所说情况应当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
  •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1%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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