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带两个女孩儿,大的两岁三个月,小的八个月,孩子都要两个,男方想要大的,怎么办?

离婚
2019-03-10 13:11: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没有直接规定。
    一、没有具体规定。
    一方面注重当事人意愿,因为离婚都是先调解的。
    另外经济情况、小孩自己的意愿、家长的人品等等都是考虑因素。所以不是固定的。
  • 离婚后,2岁多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当遭受到家庭暴力时,首先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关于家庭暴力的离婚起诉书,写清楚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情况。同时应该提供下列证据及材料: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