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子也不算太大。就是盗窃。检察院拍下来的价格价值6000多元。iPhone已经还给主人了。好无损坏。已经如实交代。手机的主人已经原谅。但这样已经被监视居住了。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其它
2019-03-10 13:2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 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在刑事拘留期间内,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能获得批准,则还需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而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取保候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经过执行关机关批准。执行机关一般是所在地的派出所。
    法律依据:

    1、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九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应注意事项

    1、案件的性质并非严重。

    2、如果是偶犯,应注明。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平时的表现较好。

    4、如果是过失犯罪,应注明。

    5、犯罪时的年龄,如是未成年人,应特别注明。

    6、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

    7、是否有固定职业,有固定职业更容易被批准取保候审。

    8、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归案,如归案的,应注明。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知道举报人或证人的情况,如不知道的,应注明。

    10、案件的重要证据是否已经收集,已收集的,应注明。

    1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严重疾病。

    1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在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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