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企业职工(煤矿锻工算高温特殊工种吗?连续十年可否提前退休?

其它
2019-03-10 14:3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一、可以提前退休的工种包括以下几种
    1、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
    2、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
    3、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二、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原件(含其它能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材料);
    2、省级管理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表。
    三、窗口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档案等相关申请材料;
    2、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对申请人员的退休资格进行初审和复审;
    3、用人单位张榜公示;
    4、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待遇处发放基本养老金待遇。

  •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办法提前退休:


    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③从事其他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高温作业,应当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四级;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应当符合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高空作业,应当符合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二级,并经常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牢固立足点,确有堕落危险的。


    (3)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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