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劳烦解答一下,我是男方,刚离婚一个月,孩子一岁九个月大,协议书写得清清楚楚抚养权归我,女方需每月支付1000的抚养费,现在她说不支付抚养费,还说要上诉抚养权,她胜算大吗?我们在没工作之下都没能力抚养,现在她刚工作满一个月,我还没工作,打起来我胜算大吗?谢谢,十分感谢解答!

2019-03-10 18:41: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为了尽快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争取抚养权中取得优势,会在抚养费的支付上作出较大让步,甚至会同意对方不用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有此约定的前提下,离婚后一方可以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但是,如出现抚养方患有重病或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以及子女患有重病或出现大额支出项目时,抚养方仍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另一方不得以存在离婚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 重婚罪和孩子抚养费没有关系,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应当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
    房屋分割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