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的时候是在女方那的证,然后户口没有迁在一起,离婚时还需要拿户口本吗?

离婚
2019-03-10 19:0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离婚后,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落户申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夫妻结婚,户口不在一起,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该项: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夫妻二人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的情况下,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
    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