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迁移证上是未婚,实际我已经已婚,我签户口有影响吗?落户派出所给落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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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投靠父母怎么迁移户口?
一、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权威证明;
5、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二、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的办理程序: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6、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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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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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等,具体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
(1)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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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