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人罪,判刑是多久,民事赔偿会连累家人吗?会要求父母及兄弟赔偿吗?

2019-03-11 08:13: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公安机关对伤势鉴定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未构成轻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派出所根据案件事实,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故意伤害案件,一般需要根据受伤者的伤情来确定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
    1、如果构成不成轻伤,轻伤以下,轻微伤的话,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2、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轻伤案件也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刑事案件,如果能去得受害人的谅解,甚至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判处缓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最好的办法是积极赔偿,争取从轻。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1、罪犯已经服刑的,只是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即使罪犯已经被判刑或已经服刑期满的,仍然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仍应赔偿伤者的经济损失。  
    2、对于因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致对方受伤的,应该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物质损失,主要应该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不能履行判决,赔偿伤者损失的,伤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