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6月,一位朋友把我介绍给一家苹果销售公司。公司总部设在承德,在北京只有一家分公司。它每天向外国客户送货,并支付自己的利润。2012年10月,我和一位同事丢失了一部价值4000多英镑的手机。11月,由于老板的问题,我被无故解雇,并说我必须等公司上班。公司直到现在才给它。通常在5日支付2000基本工资,20日支付11基本工资。10月,该公司扣除了7天国庆假期的费用。我没有在十月份演出。自从我11月20日离开以来,我没有收到任何钱。联系老板。河北的老板让我联系北京的老板。北京和河北的老板分开工作,不让我联系河北的老板。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家公司要为此买单。我和朋友把手机丢了。超过4000人,其中一半大约2000人在10月份的表现和11月份大部分时间的工资。老板说如果还不够,他就不给了。他非常愤慨。到目前为止,我一月份连半枚硬币都没见过。我想说还有戏吗?我是由一位朋友介绍的。我不好意思告诉我的朋友我没有很多钱,但要马上到那里并不容易。谢谢你的回复。

2023-01-12 20:5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