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问,交通事故评上十级伤残了,农村户口但土地全部征收了,居住在安置房如何赔偿?

2019-03-11 09:10: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所以如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因为车祸遭受伤害的,也可以依法请求有关的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收入或消费水平计算。
    例如,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收入水平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相关标准计算。
  • 先由交警作出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等级分为了十级,其中第十级伤残算是最轻的,但是也会对受伤者的生活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是很重要的哦。本文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做具体解答。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f.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h.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i.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j.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 、头面部损伤致:
    a. 一眼低视力1级;
    b.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 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e. 眼内异物存留;
    f. 外伤性白内障;
    g.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i.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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