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出租车和别的车相撞??导致我在出租车里受伤??导致眉毛跟前缝针??和鼻子上缝针??鼻子是中断骨折??关于赔偿问题是什么算的

2019-03-11 11:39: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酒驾撞伤人,伤情达到重伤以上且驾车人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要坐牢的。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属于交通事故,会面临吊销驾照、拘留处罚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侵权纠纷,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倒置,由医疗部门承担举证责任,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患者的诉请进行评判。发现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精神损害的相关法规进行评判。
  • 两车相撞责任各半,车上人员受伤。先由双方的交强险赔偿对方的人损和物损,剩下的按比例由事故责任人赔偿。
    有商业险的,看保险合同内容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
    (二)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
    (四)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 赔偿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赔偿,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二)每次赔偿均实行免赔率,免赔率及办法与第三者责任险相同。
    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
    保险车辆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70%;
    保险车辆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50%;
    保险车辆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30%;
    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与正置的关系。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的规定是举证责任的倒置,但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涉及医方是否有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
    关于患者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患法律关系,患方是否存在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实际损失、损失多少等,属于举证责任正置,举证责任在患方。只有患者提供的证据达到《民诉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才予立案受理。
    经过审理,只有患方对其负有举证责任倒置才有意义。否则,应当依法驳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