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2004年结婚2005年小孩出生,男方在外面有女人,俩人开始分居,2009年为了小孩到市区上学,所以到市区买了房子,2012年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小孩也是女方抚养,在2010到2012年期间,男方到外面借了很多钱,大约3百多万,女方都没有签过字。房子离婚后并没有过户。现在那些债权人起诉了男方,所有案件全部裁定男方一方偿还责任,房子也被强制执行了拍卖了,款项己到法院里,女方提出执行异议,要求除按揭贷款后全部退还女方。法院不支持。想问一下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3-11 12:18: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证据证明他与别人同居就可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婚姻法》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了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一般来说,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
  • 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时的争议事项达成合意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程序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共同房产等分割问题,法院会依据有关原则,在不存在过错方的情况下由夫妻双方进行平均分配。
    对于夫妻双方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则会以有利于子女成长,并结合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十周岁以上时的个人意愿,综合考虑后作出判决。
  •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一、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二、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