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财产公证给子女, 婚后把财产赠与他人,财产公证还有效吗?

公证
2018-07-27 12: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该房子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并且不完全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另外他父母说事赠与,要有证据证明,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么该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可以当面咨询,或者委托办理,这样可以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