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离婚三年了,房子儿子归我,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叫他回来过户他不回来,我怎么办

离婚
2019-03-11 15:07: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父母和儿子签订赠与协议,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三)赠与;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你好,
    1.根据《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相应规定,你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分割时应当分给购买人,同时补偿给对方用共同财产还款的部分的一半。例如:婚后还了10万,得到房子一方需补偿对方5万,即使增值,也是个人财产的增值。
    2.建议你不要写两人名字,如果写了两人名字,就是房屋共有了,属于两人共同财产了。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