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 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爸排行老三,大儿子和二儿子结婚的时候爷爷都给了他们房子已经过户了,我把结婚的时候,我爷爷申请在爷爷家楼上加盖 了一层给我爸结婚用的,但是房证是爷爷的 ,一直没过户。 04年的时候 我大伯 在 我家后面想要借我们家一面墙盖房子,主动提出放弃爷爷的房屋继承权,兄弟四人共同签署了一份放弃继承权的协议,按了指印的 ,但是没去公证处公正。 当时想要过户的时候 姑姑说过户要花钱,不如等拆迁直接拿钱买新房 ,就没过户,08年的时候爸妈为了心里踏实 想去把 房子过户了,什么资料都准备齐了 ,但是需要我大伯他们签字的时候,我大伯不愿意签了,说以前的事情是以前的,现在他不同意了,我爸 没房子是我爸活该倒霉。。。大伯自己家好几百平米的房子,爷爷房证上的建筑面积是93.4平米 奶奶已经去公证处办了遗嘱,属于她的部分都给我爸 现在这种情况 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2018-07-27 13:0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亲和哥哥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在公证部门现场签字时,他们需明确表示放弃。
  •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 房产继承程序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具体步骤如下:
    1、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6、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7、所需费用。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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