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个老板欠我16万货款??我要起诉??诉讼费大概多少钱,我有欠条??我是否稳赢?

2019-03-12 05:03: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1、绝大多数情况下,还不起贷款仅仅是
    民事责任,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接触过的案件中,个别特例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即是有证据证明该贷款是以贷款为名,有意实施的诈骗行为。但是,就你简介的信息进行分析,仅仅是普通欠款纠纷,有钱就还,还不起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2、仅是无钱偿还贷款,不适用更不涉及是否会再次拘留。如果公安机关实施拘留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当承担
    责任。
  •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按实际情况欠工程款,有欠条,债务人拒绝支付欠款的,双方协商无效,由于此类争议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然拒绝偿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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