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几年很业主签订了一份20年的物业租赁合同,过了两年后因业主抵押物业未还款三家银行轮候查封,请问我的这个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效?如果我将物业转租给别人,这个转租合同有效吗?

2019-03-12 05:26: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在此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2、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失。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 转租合同可以看一下这些合同法的有关法条。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擅自转租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合同。擅自转租合同不属于合同法上无效合同的几种情形,也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擅自转租合同,也不属于无权处分。因为在我国,处分的客体是针对以物权变动为目的所订立的债权合同,而转租合同不是以物权变动为目的的。
      其次,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租赁合同的效力只及于出租人和承租人,而不能直接对次承租人发生效力。  其三,出租人的权利已经有了救济途径。《合同法》规定,在发生擅自转租的场合,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此规定已经为出租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提供了充足的救济。  其四,在次承租人善意的情况下,如果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而使转租合同无法履行,给次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次承租人可以根据转租合同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
    因此,擅自转租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可以依法解除租赁合同,但不能直接要求解除转租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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