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我们是3月份开始上班,公司规定我们有两个月的试用期,从五月份开始给我交社保,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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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劳动合同法,劳动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试用期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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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法规规定,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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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去社保局开户。准备好开户资料,去当地社保局开户,一般找到社保局开户服务窗口办理。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1份(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
第二步,去社保局拿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
在确定公司缴纳社保人员人数没有变动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在每个月的15号之后去社保局拿。
第三步,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拿到社保费申报核定表去地税局貌似可以直接现金缴款、或者是刷卡,也可以去工行打钱缴款(这两种方式具体怎么操作的,我不太清楚),我这边选的是拿社保费申报核定表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把缴款书拿到公司开户行,由开户行缴款。
第四步,去公司开户银行缴款,去公司开户银行需凭税收缴款书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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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还在上班人员社保的缴纳方式;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还在上班的人员单位是继续缴纳社保的。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
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到
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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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