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转给其他人了,营业执照法人变更了,但税务迟迟不变更,现在公司的证件和公章都在那人手上,有联系不上,如果不不变更税务,对原法人有什么影响,如果需要变更,我现在该如何维权?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3-12 10:1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第39条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有关《营业执照》上面中所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该办理换发营业执照。

    第9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是名称。即是说只要上述记载的内容有发生变更的,就需到所在工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办理,换发执照。

    依照《公司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所在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日期是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有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等事宜。
    公司营业执照中所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走正规流程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进行换发营业执照。
  • 公司法对破产之前多长时间更换法人没有作出规定,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所以更换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只要程序合法,企业破产之前更换的法人是可以的,有效的。
    变更法人依法登记属于工商局的职责,法院没有干涉的责任。我查过了企业破产法,法院只是在职权范围内受理破产申请,法人变更不予管辖 。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变更法人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法人变更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权利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承受,并担负清理的责任,债权人应将变更后的法人作为催款清欠对象。
    不同的债务的催收要对症下药才能有效率,但是这些的前提是都要合法催收债务,所以是在合法的基础上使用适合的方法来催收不同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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