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和我爸爸原来有一套房产,我是独生子女,母亲去世后,房产名字变更为爸爸名字了,后来父亲再婚了,最近我得知父亲在房产证的名字上添加了再婚老伴的名字,请问我的权益被侵犯了吗?该怎么解决?

2019-03-12 12:55: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确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如果父亲和继母没有共同财产的话,父亲立下遗嘱,则所有财产由你继承.如果和继母婚后有共同财产,则继母自己的财产你父亲不能立遗嘱指定你继承.如果拆迁则另当别论,即使继母分不到遗产,但如果因为户口在内或者其他因素被确定为安置对象的话,她也会有一定补偿.

  • 1.再婚后,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96年之后结婚的,婚前财产即使没有进行过公正,在发生纠纷后,如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则不认定为共同财产。
    2.婚前公证并不能保证你得到全部房产,只能使你获得不少于一半的房产。这需要结合你妈妈去世时房产的权属情况。如果想要确保房产完全属于你,则必须保证你父亲最后份有效遗嘱明确表示房产给你,有效遗嘱包括:如果有公正遗嘱的,最后份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份有效的自书,口头等遗嘱为准。

  • (一)登记原因
      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
      
    6、担保范围变更。
      
    (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
      
    (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