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前有一个小孩,离异后,再生了一孩子后,再复婚,算违法吗

离婚
2019-03-12 13:38: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子女抚养问题,按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孩子愿意跟谁就归谁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复婚后夫妻双方财产均为共同所有,与刚结婚后的财产状况是一致的。因此如果再次离婚需要重新分割。如果协议离婚未果,则由法院判决。原则上夫妻财产均分,但如果一方照顾家庭、老人、小孩较多的可以适当倾斜。
    另外据你所述,老公有外遇,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此点,则可以索赔,在分割财产时可多分或全部分到。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