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的三轮摩托车,红绿灯时,一老头骑自行车闯红灯,被三轮摩托车撞了。这样的情况,机动车付多少责任

2019-03-12 18:13: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这是国家法律拟定的处罚标准,地方政府有权根据当地实际交通状况作出相应改动,如深圳当地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3,建议在没有详细咨询律师之前不要轻易私下跟对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否则,你的后续治疗费就可能无法要求赔偿,或者赔偿数额很可能偏低,而你们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上述款条交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保险公司代为承担的一种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是强制性规定,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因此遇没有投保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罚款。
  • 开车撞人后的处理办法及理赔程序 撞人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立即停车,查看伤情,向交通队报案,保护出事现场等候交警处理。
    若对方伤势轻微,可等交通队来人后再做处理;如果对方伤势严重,则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
    出事后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因为交通法规规定:擅自移动现场者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情况特殊必须移动时应当在现场标明车辆与行人在出事时的位置。
    在交通队处理完现场,安顿好受伤人员后,再抽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只要在事发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

    撞人索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一定要索要有关单证,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医疗费(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误工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 (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 (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
    (三)、递交索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 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均应交保险公司。

    (四)、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去领赔款。
    撞人索赔所需的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
    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诊断证明》:医院提供并盖章。
    3、《医药费发票》:医院提供并盖章。
    4、《误工证明》:受伤者所在单位提供并盖章。
    写明其误工时间及月工资。
    5、《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双方应付责任。
    6、《赔偿执行凭证》: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赔款已付给受伤者。

    7、《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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