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有违章是司机开的我没有驾驶证司机的驾驶证能扣分吗

2019-03-12 18:27: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驾驶机动车发生违章行为涉及到扣分的,需要到公安机关的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1.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3.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4.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5.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 关于没有驾驶证的情况,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在保险单中不属于无证驾驶,也没有醉酒后驾驶的情形,并不明确属于免责范围;且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中如果没有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标示对免责条款进行提示。所以保险公司一般都是需要赔偿的,不过具体情况要依据保单内容来确定。
      驾驶证虽未被交警部门扣留或吊销,但因其驾驶证记分已满12分,其驾驶资格处于应当被依法扣留的状态,即便驾驶证在身边,其亦不能为驾驶行为但是驾驶证被扣满12分并不等同于自动失效。
    而并不等同于如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被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列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