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再婚家庭,婚后他经常动手打人且下手较狠。他婚前有一住房有一女儿,与前妻协议离婚时作为抚养费判归男方,婚后添置了很多电器家具等,我们后来又再购了一套房,且育有一子。如果离婚,我要怎样为自己争取应该的利益,在家庭暴力方面受到的损害能受到赔偿吗?

离婚
2018-07-27 14:3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家暴,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遭受家庭暴力,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在实践中,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数额的有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家庭暴力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如报警记录,医院就诊及验伤单据,录音录像及伤处照片,邻里证言及要求居委会或村委会调解的证明等,否则除配偶承认外,你主张家庭暴力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子女抚养权归属 总的原则是在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作风、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工作性质等各方面的情况,来确定子女归谁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