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个孩子但是我属于未婚生子,现在我是一个人抚养他,我和他爸爸分开了,请问我孩子要高考了,学校要办计划生育证明,我这种情况能办吗,就算能办了,又要罚多少钱,我好郁闷,怎么办才能办得到计划生育证明

2019-03-12 19:2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生子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未婚生子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未婚生子是不是只有缴纳了社会抚养费才能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计划生育法》的规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这并不应当影响子女获得户口登记的权利。
    不过目前根据很多省市的规定,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办理户口登记,如北京市就要求“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但是也有部分省市目前出台了新的措施,简化了户口登记的手续,如山东省在2015年出台的新规定就明确了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是落户的先决条件。

  • 1、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约定有效,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结束后仍然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3、1和2看似矛盾,其实不然,夫妻之间的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举例说明:甲和乙2012年1月结婚,婚姻存续期间借款100万元,2012年5月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均有丈夫承担,2012年6月债权人向丈夫索款,丈夫支付50万元后无任何可供执行的存款和财产,此时,债权人可以像妻子主张50万债权,妻子有义务偿还该债务,妻子偿还50万后基于之前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享有向前夫主张50万元的权利。也许您会问丈夫不是已经没钱了吗,这里所分析的是法律关系,权利能不能实现要看实际情况,如果丈夫始终没有钱,那么妻子就白白支付50万而得不到补偿,这就是3开头所说的:“夫妻之间的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