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实习合同和培训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通常在签署后半个月辞职,批准后一个月离职。在实习合同中,乙方参加甲方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如乙方违反服务期限,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192个月按当月差额补足)。培训合同中的培训费用为2300,服务期为一年。10月份需要补足吗?这合理吗?如果实习合同不超过3个月,是否可以作废?

2022-02-05 10:33: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约定有效的服务期条款后,在履行时有下列几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用人单位和员工约定的服务期合法有效,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服务期合法有效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该专项培训有别于一般的岗前培训和普通业务培训,其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其内容往往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
  • 在实习协议中设定违约金的,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购房的劳动者。
    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其他违约行为必须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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