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纠纷案没有提交答辩状,开庭时需要对起诉状进行答辩吗?

离婚
2019-03-13 06:24: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规定需要开庭几次才会宣判,开庭几次根据案情决定,在审理期限内审结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民事答辩状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一)首部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民事答辩状”。在标题之下,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所写事项与起诉状当事人基本情况同。案由应写明与原告(或上诉人)纠纷的性质。文书名称比正文大一号字体。
    (二)正文答辩理由是答辩状的核心部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并提出反证来证明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对原告或上诉人进行反驳。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一是事实如果有出入,必然会引起适用法律的错误,论证理由可以从简;二是事实没有出人,而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依法反驳;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诉(或上诉人上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条件,则可就适用程序法律进行反驳。3.提出答辩主张。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完全接受,还是部分接受,明确提出对本案的看法,请求法院驳回起诉或上诉。
    (三)尾部分两行写明致送机关,“此致”、"XXXX人民法院”。附项注明本答辩状副本的份数;物证或书证的件数;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最后在文书右下方答辩人署名,写明“答辩人xxx",并注明年月日可以不写。开庭就说劳动仲裁是合法合理的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法院驳回。民事答辩状(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答辩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此致人民法院附:本答辩状副本份答辩人年月日
  • 很多人以为只要一方出轨,属于过错,那么起诉法院后即会被判决离婚,其实不然,而是要出现有非法同居等情形,否则的话法院将难以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过,如果发现对方确实有非法同居行为,但依靠自身难以掌握证据的,可以在必要时找个律师介入。

  • 一、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第一步先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