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人莫名其妙就上前打我,我当时没有还手,当他把我头打破时我用身上的刀具把其中一个人捅伤,然后我准备跑,但是没有跑掉,他们就有打了,只到把我打昏,最后我不知道什么了,算不算正当防卫,用不用给他人赔偿医药费,对方报了警,而且找到了当时我拿的刀,刀是管制刀具,如果打官司的话我算不算上方,而且我要不要负刑事责任,我未满16周岁,别人的证据就是我的那把刀,我没有任何证据,不过有证人,应该不算重伤??.

暴力伤害
2019-03-13 13:0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总的来说构成正当防卫要符合下列四个条件:lt;br/lt;br/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即是别人实施了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时才可以进行防卫,比如是打人的行为就是法律所禁止的,但是如果是他人开玩笑的话语或者是开玩笑似的拍打,这些并不是法律所禁止的,在发生时还手的并不构成正当防卫。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即别人实施的行为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才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如果是以为别人要伤害自己而进行还手,属于假象防卫,给对方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责任。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即要进行正当防卫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本人,不能想对周围的人还手更容易的,就对其他人进行还手,这样不仅不成立正当防卫,对他人还手的行为还涉嫌故意伤害。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即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如别人打了自己一巴掌,自己咽不下那口气,就还手将对方打成重伤,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lt;br/
  •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权益;   
    5、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   
    6、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如果没有以上四个条件为前提,就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行为人也不能以此作为抗辩事 由,行为人应当以自己名义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以正当防卫作为免责抗辩事由,免除该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什么是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所谓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的合理需要为标准。   一方面要分析不法侵害行为的危险程度、主观的心理状态、以及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等;另一方面应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法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益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
  •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我国刑法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三种:  
    一、未成年人(主要是年满14周岁的)。  
    二、未完全丧失辨认与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