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自建房承包,主人家父亲在包工头手下干活,吊机发生垮塌,由于主人家父亲拉着不放手,导致其与吊机一起坠楼致死,承包合同未注明安全事故责任划分,现在主人家向包工头要45万赔偿,这该怎么划分责任

2019-03-13 14:43: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2、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
    (四)、
    (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提供如下证据 可以按城镇居民赔偿
    (1)事发前至事故发生时已满一年的暂住证;
    (2)城镇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3)城镇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
    (4)受害人为产权人(包括共有人)的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证明及在事发前实际入住此房的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
    (5)事发前在城镇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工资等其他原始证据;
    (6)事发前在城镇工作满一年的雇佣证明及工资领取流水账目等原始证据;
  •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新交通事故责任有哪几种”的问题。新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管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他方无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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