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爷爷今年去世,其有一子B一女C且奶奶(其配偶)目前在世。女儿C先于爷爷去世并有一个女儿已成年,C的配偶再婚。儿子B也有一个女儿并也已成年,且B有配偶。爷爷离世时无遗嘱,请问上述的家庭成员财产分配比和继承顺序是怎样的?谢谢

2019-03-13 16:01: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过世子女的配偶能不能分得对方父母的遗产,要看对方的父母生前有没有留遗嘱,有立的情况下,要看遗嘱上有没有你的份额,如果有,就能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要看你你对对方的父母有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如果存在赡养关系,就可以继承。
    如果以上都不成立,就不能继承。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时,《继承法》第12条规定,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 1、《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否有先后顺序。
    ,你的父母、老公、子女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权利平等的继承你的遗产。你想让你的父母多继承,想知道继承。可以订立遗嘱,在遗嘱中注明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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