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当事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行政处罚决定,但当事人仍拒绝不履行,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当事人2017年9月13日收到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机关作出维持处罚决,当事人11月13日收到复议决定书,但仍拒绝履行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于2018年1月30日催告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当事人仍拒绝履,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何时?是2017年11月13日后的15日十3个月还是十180日?谢谢。

2019-03-13 16:21: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行政处罚。
  • 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
    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
    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
    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 民事申请强制执行复议格式: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参照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中的分类写,如拘留决定、查封货物决定、不颁发卫生许可决定等。
      
    (3)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即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如:撤销卫生防疫站×字第×号罚款五千元的处罚决定、变更税务局×字第×号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
      
    (4)事实与理由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这部分应写明三方面的内容:①事实。应客观地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②证据。为证明所陈述的事实,应列举出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③理由。应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授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5)复议申请书的尾部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6)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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