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办理房屋转让,双方签订了协议没有进行公证,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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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过户即房屋所有权的变更,是指原房屋所有权人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为另一方所有的过程。离婚房屋过户是必须的,在离婚房产进行分割后,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在对方的协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才能最终确定房子的产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
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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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买卖属于个人房屋转让的一种形式。
2.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出售或购买房产的一种交易行为
3.个人房屋转让有几种形式:
1. 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 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3. .其他合法方式: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
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④以房地产抵债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继承、
拍卖、判决等形式所得的房屋不属于个人房屋转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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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商品房买卖
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
——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
房屋产权状况;
——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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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一是继承房产,应当办理“
继承权公证书”。
二是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
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
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是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
赠与合同公证书”。 四是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除以上列举需办理公证的外,其他房屋转让许可不必办理公证即可转让,但是房屋转让必须有书面协议,按规定持有关证件办理转户手续后,房屋产权才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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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