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化工厂上班,三班倒、八个小时、长年没有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放假、厂里就给八十块钱一天的加班费、必须每个月天天上班才有满勤奖一百块钱、已经做了七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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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您可以对照上述规定,看看单位支付的加班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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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时间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超出部门属于加班。另外法定节假日加班都是有工资的,而且还是成倍的工资,具体为法定节假日上班可要求300%的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可要求200%的加班工资。
你可以跟单位就你的待遇进行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那么是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是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的,也可以委托律师给单位发律师函,指出单位的错误之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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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小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公司不能违反我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要求员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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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的三倍支付工资。即法定节假日每加班一天,需要支付平常三天的工资。
例如:平常日工资100元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每天需要支付300元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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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