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条??今借到XXX人民币60000元整??陆万元整??借款人:XXX??2018年1月7号??还款日期 2018年10月31号我现在想知道这张欠条我法律效力吗?我怎样才能拿到我的钱。

2019-03-14 00:14: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时没有任何一方权利受到侵犯,故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力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期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应知道其债权被侵害,则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 债务追讨时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 欠条可以作为追讨债权的依据,但是应注意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如果能够确定欠条的诉讼时效,则可以依法主张债权。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要认定债务关系的事实存在,通常情况下还需要提供跟多的证据来证明,所以如果仅仅有欠条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让债务人能够承认债务的存在从而使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跟明确的确定下来,有利于债权人追讨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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