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把钱交到法院,说要等到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才让法院把钱给我,对方拿判决书可以直接过户吗?需要我签字吗?如果不需要我签字,对方过户我也不知道,怎么能证明他已经过户呢?还有这是按揭房,尾款没结清能过户吗?

2019-03-14 05:12: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交通事故,通常双方可以根据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双方如果不能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达成赔偿事宜,则可以到法院依法按申请法院审理,法院判决后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判决。
  •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
    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日之内支付多少钱。
    即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生效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
    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法院强制执行常见手段: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 判决生效后,执行房产确实需要找到被申请执行人,找不到被申请执行人,法院是无权强制执行的。但是,也不是说被申请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法院就无法执行了,法院可以将执行通知进行公告,如果到期被申请执行人还不出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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