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离职了,社会保险档案没有随之带出来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吗

2019-03-14 06:5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
    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 社会保险金是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因此,每个单位都必须为其员工交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员工辞职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对双方已无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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