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加入公司有半年之久,公司是时薪制,还说没有通过公司考核只能按小时工(兼职)对待,不予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不予交劳动保险等,国家法定假日上班还没有加班工资,平时加班就更没有加班工资了,平时加班只按平时上班计算,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2019-03-14 07:47: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小时工在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工作的,其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由相关用人单位分别足额支付。小时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凭《劳动手册》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小时工在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只须办理登记一次。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指定的银行,为小时工设立“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帐户”,并制作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卡”。
      小时工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将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帐户号告知相应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在发放小时工工资后,按月将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注入其缴费账户。
  •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
    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 加班工资准确的计算方法应当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法律依据:劳动法1)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休息日的加班费是正常工作日工资的2倍,法定假期的加班费是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