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跟前夫离婚了,但当时他把离婚协议书拿走了,离婚证我自己有,现在我想把户口迁出,他现在不给我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他说离婚协议书丢了。

离婚
2019-03-14 10:19: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二)、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 在离婚协议中进行子女抚养的有关规定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4、关于抚养费的变更条款: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