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没有受伤但是耽搁了我上班十天,这个可以叫对方补偿吗?

2019-03-14 11:1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1、公民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2、如果公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停尸费、亲属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 1.当场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机动车全责。
    既然人和车都在机动车道内,你为什么还要签字,要知道签字就代表了你对责任认定的认可,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我现在想提出重新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还有没有可能。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在三日内是有可能复核,过期的话就不行了,抓紧吧。
    3.要不要拿出什么证据
    拿不出证据的话,估计是复核的结果也是维持原认定吧
    如果是实在想翻盘,你可以试试主张程序非法要求重新认定,因为在有人员受伤且非轻微伤的情形,不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而在本案中使用的是简易程序。
    只能这么建议了,因为给出的信息不是太具体。如果事关重大,建议在当地请律师代理吧,必须看完资料才好判断的,那样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一切顺利!
    补充:如果是在3天内,无需理由,依法可以复核
    过期就不能再要求复核了,但是可以从程序违法下手,上面已经提到了非轻微伤时不能采用简易程序,而程序违法的后果就是无效,这个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的情景,那么即使在认定对你不利的情况下也能依法通过举证予以推翻,因为在民事诉讼中作为鉴定结论的证据是可以用其他相反证据推翻的,只是需要你有证据而已
    因此建议你从证据方面着手处理。
  •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计算表 (受理机关 ) 项目 摘 要 金额(元)
    1、医疗费 附单据 张,合计金额(大写) 元
    2、误工费 A、有固定收入的(证明、工资表等),误工 天,每天 元; B、无固定收入的,误工 天,每天 元。 (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A、有固定收入的,护理 天,每天 元,合计 元; B、无固定收入的,护理 天,每天 元,合计 元。
    4、交通食宿费 A、交通费票据 张,合计 元(详见证据清单); B、食宿 天,每天 元,合计 元。
    5、住院伙食 补助费 住院 天,每天30元,合计 元。 《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07年8月1日执行。
    6、营养费 需加强营养 天,每天 元,合计 元;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
    8、残疾辅助 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说明: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建议申请鉴定。
    9、必要的康复费 以鉴定结论为准
    10、后续治疗费 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
    11、被抚养人 生活费 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2、处理事故的当事人亲属交通食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河南省一般工作人员市内交通费20元/日,住宿费150元/日)
    13、精神抚慰金 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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