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问一下,公司因债务问题,还不上贷款,可能要破产!公司申请破产之前,法人代表可不可以去外地?不在公司本地可以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3-14 11:29: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如果公司股东不存在抽逃资本,公私不分的情况,则宣告解散的公司仅以剩余的财产进行清算,并且偿还债务,股东仅以出资为限,不需要另外承担债务。  问题中的解散即指破产,是一种宣告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及其后的一连锁还款予债权人过程的法律程序。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破产的法定程序:  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公司宣告破产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宣告公司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  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贷款的问题,公司法是有规定的。如果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具体由谁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但如果公司是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则必须由股东会进行决议。
    如果规定是董事会决议的,则不需通知全体股东,如果是股东会决议的,则须通知全体股东。
  •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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