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对方电瓶车越道,碰到行驶车辆的车身,结果摔倒,导致死亡,电瓶车车主从对方方向行驶,行驶车辆的车主没有注意,结果导致电瓶车的车主死亡,这个是怎么算责任的。

2018-07-27 17:5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

    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如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那么: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 计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是看交警认定责任书内容等;如是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