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儿子的婚姻问题,女方提出要离婚,关于礼金问题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3-14 12:34: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一方想离婚,可以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核实后如果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隔6个月,如果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因此,可以说,如果一个人想离婚,没有离不了的。因此,建议你,如果真的不离婚,要捍卫婚姻,为了孩子,也是为了自己的感情,你必须尽最大努力和你对象沟通,通过法院给她做工作,挽回她的心,避免她再次起诉。
    如果的确无法挽回婚姻,第一次离婚时适可而止。但是本案如果女方提供了仍为处女的医学检验报告第一次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很大的,如果男方不想离婚,只有设法挽回女方的心了。
  • 女方提出离婚需要赔偿额吗?是否要赔偿男方,是否要女方负担儿女几年,你和男方可以充分协商后达成协议,如协商不成,由法院来判决,而不由男方说了算的。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来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彩礼带有赠与性质,在婚前给付,系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即便是婚后给付,鉴于该彩礼的取得亦是对于夫妻一方专有的个人赠与,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3、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登记但却未共同生活、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符合后两种情形以离婚为前提的话,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10条、当事人一方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人民法院查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办理结婚登记,但却未共同生活3)、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符合第二第三款情形的,应以离婚为前提特别提示一下,司法解释的原则,对于“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属于给付人在给付彩礼后,其经济状况无法或难以满足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方可认定。
  • 结婚礼金,又称“喜钱”或“份子钱”,是参加婚礼的人向举行婚礼的新人赠送的现金。对于结婚礼金的分割问题,首先必须界定与明晰结婚礼金的法律性质。对此,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学理上的认识也是不尽相同。但结合我国民间的传统习俗以及法律实务,结婚礼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亲友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种赠与比较特殊,其兼具祝福新人和礼尚往来的双重意思表示。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显然,只要赠与人未明示具体的赠与人,结婚礼金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