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请问一下,我和孩子的爸爸分开了,他不要孩子,孩子现在还没有上户口,出生证明上是孩子的爸爸那里的,孩子应该怎么上户口呢

2019-03-14 12:57: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生证其实就是出生医学证明,简称出生证明。若《出生医学证明》遗失需重新领取的,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由新生儿父母向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由各县(市)区证件管理机构予以补发。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原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三)父母居民身份证;
      
    (四)当地报纸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五)落户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的法定证件,也是公安机关办理出生登记的主要依据和基本条件。
  • 小孩没有上户的,需要出生证明。

    出生证,全称叫做《出生医学证明》,这个证明除了可以证明婴儿出生状态、以及血亲关系外,同时也是获得户口、国籍的凭借。此外,出国留学以及依法获得保健服务,也需要用到出生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 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和共有人所有,和户口本登记的其他人无关。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搜索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