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当时检查完之后尾椎骨有伤,在处理时当事人又不想理赔。

2018-07-27 18:0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怎么走?
    第一步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赔付规定: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受害人根据受伤的情况和双方的责任比例,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如下:
    1.医疗费。以医院的单据为依据支付,包括已经支出的部分和将来预计必须支出的部分。
    2.如果伤者有收入并且因为受伤而误工的,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误工期间x误工期间的收入。
    3.护理费。需要根据医生确定的伤者所需要的护理等级以及护理人数进行计算的,并且需要参考医院的护工的护理标准。
    4.交通费。按照实际的交通费的票据支付。
    5.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伤者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营养费。营养费参照伤者的伤残情况以及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7.鉴定费。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费用,按票据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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