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妻子离婚后共同购房一套,现在她和别人已结婚。房产证在她结婚前已办理好。现在把房产过户给我们共同的孩子,是否需要她丈夫同意,或到现场签字。他们结婚没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有我自己购房一套,合同也是写的她的名字。现在我要回,是否需要她丈夫同意。

2018-07-27 18:4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和车子都是婚前购买的话,房产证及购车凭证上都有日期,房产证由国家机关发放,本身具有效力,可以说用不着公正,不放心的话也可以办理个公正,图个心里安慰。办理公证与你的户口无关,有钱就行。
    在财产所在地办理公正方便。房产公证必须在房产所在地办理。法律依据: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①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③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据此,夫妻双方不仅可以约定婚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可以反向约定婚前、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婚前一方已经支付了首付,且按期支付了一段时间的月供,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支付月供,直至还完贷款,这时夫妻双方要离婚,怎么分割这个房产呢?  有些律师认为,房屋属于婚前按揭的那方,但对于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部分款项,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还有,对于房屋增加的价值,也应该算作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这样的观点是没有分清债权和物权的概念,也没有搞清增值和收益的区别。
    具体阐述如下:  婚前一方按揭购房,支付了首付,这时候,他就拥有了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了。因为所谓按揭购房,就是购房者从银行借款,用于支付房价,而且,是一次性将房价款结清了,房屋完全归购房人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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