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张先生),与被告(陈女士)结婚一个月,被告因以前谈的男朋友故意戏弄,并不听亲朋好友的劝告,并以谎言的形式离家出走一年多不与家人联系!现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并退还彩礼3万元!但被告经公告送达开厅不上法庭,法院以缺席判决两人离婚,3万彩礼该由谁来出?可以由被告父母来出吗?如果被告父母因被告没有回来坚决不退还彩礼该怎么办?是否一直等到被告回来才能退还?

2018-07-27 19:1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该分情况对待: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到庭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就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进行缺席判决。

    2,、如果被告因为不想离婚等原因不出庭的:如果原告要求对婚姻、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家庭共同财产方面做出判决,那么被告不到庭通常无法对案件事实审查清楚,故在原告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不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形下,不能因被告不到庭而缺席判决。此时应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你可以对照自身的具体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决定诉讼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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