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独立房产经纪人,没有营业执照进行买卖二手房,合法吗?

2019-03-14 21:1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买卖流程:
    一、 购房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均需持以下证件:
    1、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中国护照等)
    2、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
    3、户口证明(户口本、集体户口页、户籍证明等)
    4、工作证明(工作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明细,贷款需要)
    5、购房合同
    二、售房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除上述资料外(工作证明除外),还需增加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购房契税发票、完契证明、不动产发票等
    三、过户流程
    全款:
    1、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签定合同,支付定金
    2、备齐资料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及申报纳税手续,支付首款
    3、物业交割,支付尾款
  • 可以简单地说,如果离婚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则夫妻双方在婚后购买二手房通常会进行平均分割,婚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会有离婚协议一人一半,假如男方要房则给女方一半房价,或者通过将房屋售卖后由双方平均分配售房款。
  •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
    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
    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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